一、項目名稱:龍湖區(qū)淮河路南側集體土地征收項目。
二、項目征收拆遷實施范圍:四至范圍見附圖。
三、項目建設意義:本項目的實施有利于擴大產業(yè)用地面積,破解工業(yè)用地緊缺局面,加速城市建設步伐,提升城市形象,推動周邊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四、通告即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拆遷實施范圍內改變土地現狀,實施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五、征收拆遷實施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要顧全大局,積極配合項目實施各項工作,不得阻撓、變相阻撓項目推進。對擾亂項目實施正常秩序、煽動群眾鬧事、打罵工作人員,妨礙征收拆遷工作的單位或個人,將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請項目征收拆遷實施范圍內的被拆遷人即日起一個月內,攜帶相關產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龍祥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聯(lián)系電話:0754-88135901(龍祥街道辦事處)、0754-88849209(市自然資源局龍湖分局)、0754-88834252(區(qū)工業(yè)園區(qū)辦),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涉及龍湖區(qū)淮河路南側集體土地,登記及簽訂補償協(xié)議與補償工作由龍祥街道完成。
特此通告。
2.龍湖區(qū)淮河路南側集體土地征收項目擬征地范圍示意圖.png
汕頭市龍湖區(qū)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