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汕頭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公布汕頭市取消涉企涉民證明事項目錄的通知》(汕府[2018]14號)已實施,為方便用人單位、群眾知悉相關(guān)便民措施,現(xiàn)對涉及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補貼有關(guān)內(nèi)容進(jìn)行整理,敬告如下:
部分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補貼按原各自操作辦法在辦理過程、申報時,下列相關(guān)證明材料不再提交,按相關(guān)便民替代措施進(jìn)行處理,詳見下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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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證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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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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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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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蓋章)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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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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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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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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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y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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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失業(yè)登記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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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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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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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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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就業(yè)家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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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零就業(yè)家庭”就業(yè)援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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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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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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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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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繳費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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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吸納就業(yè)困難人員申請崗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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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征繳部門(委托地方稅務(wù)局統(tǒng)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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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內(nèi)部調(diào)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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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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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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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繳費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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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申請招用農(nóng)業(yè)戶籍勞動力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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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征繳部門(委托地方稅務(wù)局統(tǒng)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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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內(nèi)部調(diào)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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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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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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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繳費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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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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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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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提交人社一體機自助打印的參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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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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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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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繳費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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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困難人員靈活就業(yè)后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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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征繳機構(gòu)(委托地方稅務(wù)局統(tǒng)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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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內(nèi)部調(diào)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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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