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頭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據(jù)是什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基礎教育深化改革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汕頭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義務教育入學有主要有哪些要求?
(一)義務教育免試入學。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guī)定。
(二)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服務片區(qū)招生。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綜合考慮適齡學生人數(shù)、學校分布、學校規(guī)模、交通狀況等因素,采取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等方式,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服務片區(qū)范圍,確保各片區(qū)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在對學校原招生范圍進行較大調整時,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審慎論證,提前公告;片區(qū)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wěn)定。
(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根據(j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范圍,原則上面向本區(qū)范圍內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范圍內招生,原則上主要面向學校所在區(qū)(縣)招生。
(四)嚴禁“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guī)招生。嚴禁任何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或特殊培養(yǎng)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或參考,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堅決整治各類學校以面試、面談、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jù)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guī)爭搶生源的行為。從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三、今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規(guī)定與往年有何不同?
(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區(qū)(縣)招生,其面向本區(qū)的招生計劃由屬地教育局核定。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qū)(縣)招生需求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其跨區(qū)(縣)招生計劃由區(qū)(縣)教育局根據(jù)學校近年生源分布、內宿床位數(shù)等情況,并結合區(qū)域內學位供求情況等進行初步核定后,報市教育局核準,并公布核準結果。
(二)從今年起,對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對報名學生全部予以錄取。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yè)生,剩余的招生計劃要納入?yún)^(qū)(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開報名,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三)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照《汕頭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和各區(qū)(縣)制定的實施細則要求實施。
(四)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四、如何理解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我市堅決執(zhí)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guī)定,所有申請民辦學校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在各區(qū)(縣)的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報名。全市統(tǒng)一時間啟動招生、發(fā)布招生信息、填報志愿、統(tǒng)一錄取、統(tǒng)一公布錄取結果,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
五、適齡兒童少年如何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填幾個民辦學校志愿?
(一)符合各區(qū)(縣)報名規(guī)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禁將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二)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相對應區(qū)(縣)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查看本區(qū)(縣)招生方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細則和各民辦學校招生信息,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個人資料及志愿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三)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擬填報的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每名學生可填報若干所本區(qū)(縣)民辦學校(具體由各區(qū)縣教育局根據(jù)實際確定)、1所市屬民辦學校和1所跨區(qū)(縣)招生民辦學校。
六、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如何招生?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式由各區(qū)(縣)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結合本區(qū)(縣)實際,確定招生方式。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照本區(qū)、市屬、跨區(qū)(縣)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順序,由民辦學校所屬區(qū)教育局采用電腦隨機搖號方式完成本區(qū)(縣)民辦學校的錄取工作,報名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計劃數(shù)的民辦學校,應直接錄取。
(三)已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再參加下一志愿和公辦學校的錄取。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參加所在區(qū)(縣)公辦學校招生。
七、如何查詢錄取結果?已被民辦學校錄取是否可以放棄?
(一)8月15日上午11時,全市各區(qū)(縣)教育局在本區(qū)(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同時公布學生錄取結果。已確定取得電腦隨機搖號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錄取結果公布3天內應按時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隨機搖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二)已被民辦學校錄取而自愿放棄學位的學生需由監(jiān)護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區(qū)(縣)教育部門調劑到本區(qū)(縣)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
八、如何確保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搖號公平公正?
電腦隨機搖號工作由各區(qū)(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民辦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電腦搖號。各區(qū)(縣)實施電腦隨機搖號工作時應邀請公證機構人員、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檢人員、媒體記者或家長代表等參與監(jiān)督電腦隨機搖號工作,做到全程錄像,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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