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區(qū)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
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和《汕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1〕27號)要求,為做好我區(qū)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教師,下同)資格認定工作,結合我區(qū)實際,現(xiàn)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受理范圍
(一)戶籍在龍湖區(qū)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二)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的現(xiàn)居住地址在龍湖區(qū)內)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廣東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廣東省內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汕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戶籍在龍湖區(qū)的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的現(xiàn)居住地址在龍湖區(qū)內)的申請人,可在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廣東省內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讀研究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含港澳臺學生)或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駐汕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非免試人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申請的“任教學科”與考試合格證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龍湖區(qū)指定榕江路18號的汕頭大學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龍湖醫(y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免試認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2.參與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資函〔2020〕5號)規(guī)定進行。
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至21日;第二階段網上報名時間6月15日至24日。憑《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參加第二階段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tǒng)”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xiàn)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
(二)網上報名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至21日;第二階段網上報名時間6月15日至24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受理認定
我區(qū)認定機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和網上確認。
第一階段:受理認定時間為4月13日至25日
第二階段:受理認定時間為6月16日至28日
(四)體檢
1.體檢指定醫(yī)院
我區(qū)體檢指定醫(yī)院:汕頭大學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龍湖醫(yī)院(地址:龍湖區(qū)榕江路18號,聯(lián)系電話:88165705)。
2.體檢時間
第一階段申請人的體檢時間:2021年4月13日-22日
(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第二階段申請人的體檢時間:2021年6月16日-25日
(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申請人自行下載填寫《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用一張A4紙雙面打印,并貼上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網上報名的相片相同),然后將貼上相片的體檢表送到珠江路珠江樓二樓政務服務中心(行政服務大廳)東廳綜合窗口加蓋騎縫印章后(即印章是加蓋在相片上),方可到龍湖醫(yī)院體檢。相片沒加蓋騎縫印章的體檢表無效。(溫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業(yè)務時請自覺佩戴口罩。)
四、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我局進行現(xiàn)場審核。
(一)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間
第一階段:2021年4月13日-25日
第二階段:2021年6月16日-28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現(xiàn)場確認地點
珠江路珠江樓二樓政務服務中心(行政服務大廳)東廳綜合窗口,聯(lián)系電話:88831114(龍湖區(qū)教育局),87277251(龍湖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溫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業(yè)務時請自覺佩戴口罩。)
(三)現(xiàn)場確認提交材料
1.身份證明
(1)龍湖區(qū)戶籍的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的現(xiàn)居住地址在龍湖區(qū)內)的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4)駐汕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學歷鑒定證明材料(學歷鑒定證明可以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檢合格證明
汕頭大學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龍湖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要有體檢合格結論,并有醫(yī)院蓋章,且含所有體檢單)。
特別提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的“資料下載”欄目下載或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載。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見附件),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現(xiàn)場審核工作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統(tǒng)一將函件報送到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報省辦理相關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待我區(qū)認定機構領取到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并發(fā)放給申請人,然后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辦理好的港澳無犯罪證明函件,由港澳警務部門寄回省教育廳,省教育廳收到港澳的函件后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臺灣地區(qū)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相同)。
特別提示:信息系統(tǒng)上傳照片和教師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tǒng)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須知”頁面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9.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由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無需提供原件。
申請人需按以上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為方便申請人申請認定,現(xiàn)場確認時申請人可書寫或打印一份委托書委托他人提交材料,委托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并按《汕頭市龍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基本材料”的次序裝入檔案袋,原件現(xiàn)場審核后退還申請人。“檔案袋封面”從本通知的附件“相關文件表格”處下載。申請材料每人一袋,用牛皮紙檔案袋裝(檔案袋自備),并在檔案袋正面貼上《汕頭市龍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
五、其他事項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通知》(教資字〔2019〕5號)規(guī)定,在認定審核通過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無需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紙質版。認定審核通過后,申請表由認定機構生成和下載,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加蓋認定機構公章后一份由申請人存入人事檔案(等到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時一并由申請人領取,領取后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2.領取教師資格證
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地點通常是在珠江樓二樓政務服務中心(行政服務大廳)東廳綜合窗口,第一階段認定通過的證書預計在6月份可以領證,第二階段認定通過的證書預計在8月份可以領證,具體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屆時的領取通知發(fā)布在龍湖教育信息網上。
本通知及相關表格可在龍湖教育信息網(http://www.fordsky.com/lh/ztzl/lhjyxx/index.html)查詢與下載。
附件:相關文件表格
附件:相關文件表格.rar
汕頭市龍湖區(qū)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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