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經2021年度龍湖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認定,下列人員通過職稱評審、認定,現(xiàn)予公示。公示時間從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止(共5個工作日)。若對評審通過人員有異議,請書面或電話向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區(qū)(縣)教育局人事股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應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受理部門:
龍湖區(qū)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珠江路珠江樓8樓814 郵政編碼:505041
聯(lián)系人:顏文城 聯(lián)系電話:88831114
附:中、初級職稱評審、認定通過人員名單(附后)
汕頭市龍湖區(qū)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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